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第一批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7-04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第一批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第一批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组织申报2027年度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具体要求见通知原文附件。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第一批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另外,请关注科技厅通知中有关“申报推荐要求”相关内容: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建有纳入“白名单”的国家级、部级、省级、部门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科技领军企业主要负责人实名推荐的产业链上下游优势企业,以及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科技新小龙”企业等可放宽条件),平台基地应与申报项目领域相关,项目负责人应同时为平台基地成员。

2、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且“领雁”项目不得与同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时申请。

3、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如发现数据造假、故意重复申请以及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科研成果或项目申请书等科研诚信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浙江省科研诚信档案。经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报告相似度审查,对相似度30%以上(含)的,按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其他项目申报具体要求以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二)推荐要求

1、实行申报限额与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尖兵”项目申报不设推荐限额,科技特派团项目由派驻县根据实施方案及其明确的主导产业领域推荐2-3项。

1)推荐单位应严格对照目标任务、指标覆盖、申报条件等要求择优推荐,并出具推荐承诺函。不设限额推荐的项目,应附专家论证意见。

2)以往承担过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含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且验收后1-3年未完成项目攻关成果跟踪评价工作的,原则上不得推荐。

2、地方、部门推荐的“尖兵”项目中,企业牵头的项目占比原则上不低于70%。高校院所等推荐的项目中,40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比例原则上合计不少于1/3

3、采用择优委托遴选方式的项目,申报单位未建有纳入“白名单”创新平台基地或未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的,应经省级有关部门或设区市政府同意后行函推荐,并在推荐汇总表中说明理由,推荐项目数不得超过该专项或批次推荐总数的10%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1、网上填报

请各申报单位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浙江省科技管理平台(https://pm.kjt.zj.gov.cn,以下简称科管平台),按照“2027年度省重大科技计划(‘尖兵’)项目榜单”“2027年度省地协同计划(‘尖兵’)项目榜单”进行网上填报。涉密榜单按照保密要求发布。2027年度第二批省重大科技计划(“尖兵”)项目榜单和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领雁”)项目指南将于8月底前发布相关申报通知。

2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6年7月20日至8月6日17:30

(四)学院报送要求

请有关项目负责人提前联系相关企业或科研院所等合作单位,按照2027年申报要求,撰写申请书和可行性报告(参考表格见附件,最终以省政务服务网申报材料中的表格为准)。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714日(周二)前与学院教科办尹老师联系。726日(周日)前将申请表、可行性报告电子版报送学院教科办尹老师处,由学院统一将申请表、可行性报告电子版,以及最新汇总表的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发送到科技处邮箱。

(五)学院进度安排

    1、预申报意向统计截止时间:714(周二)

    2、申报书上报截止时间:726日(周日)

    3、校内推荐评审

    4、评审公示

    5、学校上报

                 联系人:尹老师

                微信号:yinaishu0422

               QQ号:49414902@qq.com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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