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启动2027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理工类)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16    浏览次数:

转发:关于启动2027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理工类)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启动2027年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遵循稳定支持、自主安排、公开公正、严格管理的原则。

二、项目类型

       2027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整体分为两大板块三个类别:

      1、青年创新专项:面向青年教师,以争取国家级一般科研项目为培养目标。

      2、科研发展专项:面向成熟科研团队,以牵头承担国家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或获得高水平科研成果为培育目标,下设两个子方向:

        ·揭榜挂帅类:对标国家/省级攻关指南,围绕科学前沿问题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揭榜定向攻关专项。

        ·自由探索类:由科研人员自主选题,鼓励开展原创性基础研究。

三、申报要求

       基本科研业务费(理工类)申报对象为:理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国际丝绸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支持跨学院、跨学科组建交叉研究团队,交叉方向重点聚焦机器人、芯片、低空经济、碳中和、智慧城市、医工融合、人工智能、脑机接口等热门前沿领域。

1、青年创新专项

该类型项目重点支持:具有自主创新潜质的40周岁及以下的青年教师(含实验技术人员)开展科研创新活动,以争取国家级一般科研项目为培养目标。

基本条件: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聘任岗位为专任教师、实验技术岗;

3)作为项目负责人有主持在研的或近两年申报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本类项目期限两年,项目经费分年度划拨(第一年80%,第二年20%),2027年度资助经费以当年度财政拨款为准。

项目资助经费:项目经费额度每项不超过8万元。

2、科研发展专项-揭榜挂帅类

对标近两年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以及浙江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已正式发布的申报指南(具体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及浙江省科技管理平台https://pm.kjt.zj.gov.cn/查看)。重点攻关方向如下:

·新兴产业领域

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相关服务业、现代纺织、交通、工程交叉等领域。

·未来产业领域

包括但不限于量子信息、人形机器人、生成式人工智能、生物制造、未来网络、先进储能、深海空天开发、光电子信息、低碳环保等领域。

基本条件:

1)聘任岗位为专任教师岗;

2)进校考核合格及以上;

3)作为项目负责人有主持在研的或近两年申报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符合学校“1113”总体工作布局,以及高水平大学建设的目标任务方向。

本类项目期限两年,项目经费分年度划拨(第一年80%,第二年20%),2027年度资助经费以当年度财政拨款为准。

项目资助经费:项目经费额度每项不超过20万元。

3、科研发展专项-自由探索类

支持我校青年科技人才面向战略新兴产业开展自然科学类的探索性、原创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学术意义重大、学术思想新颖、多学科交叉的科研学术研究,凝聚、培养国家级青年科技人才。

基本条件:

1)聘任岗位为专任教师岗;

2)进校考核合格及以上;

3)作为项目负责人有主持在研的或近两年申报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符合学校“1113”总体工作布局,以及高水平大学建设的目标任务方向。

本类项目期限两年,项目经费分年度划拨(第一年80%,第二年20%),2027年度资助经费以当年度财政拨款为准。

项目资助经费:项目经费额度每项不超过20万元。

注意: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作为负责人的在研项目数不超过一个,作为团队成员参与在研项目数不超过三个。

四、理工类项目库遴选

科技处根据学校发展战略需求,组织专家公开遴选申报人自主设计的创新性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实施。拟资助项目酌情考虑各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及立项情况、各学院历年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成果完成情况、经费执行情况以及根据当年度核定的经费额度和资助数的排序情况确定。优先资助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争取更高层次项目;优先资助未曾获得“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申请人。

五、经费拨付说明

学校将根据当年度财政预算拨款额度,并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先拨付上一年度资助项目剩余的20%经费,余下经费将全部用于资助当年度拟立项项目。

六、其他

1.学院需对申请书相关形式要求进行审查,特别是申请人基本条件,需严格把关。

2.省财政厅每年将对基本科研业务费的使用绩效进行考核,请各学院严格把关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提供项目实施的条件,保障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实施项目的时间;跟踪项目的实施,监督项目经费的使用;配合科研管理部门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3.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著作等应注明“浙江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of Zhejiang Sci-Tech University) 和项目编号。

4.申请者须按申请类别分别填写《浙江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发展专项”项目申请书》(附件1)、《浙江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创新专项”项目申请书》(附件2)。其中封面“申报代码”一栏,参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https://www.nsfc.gov.cn/p1/2931/3391/3416/gjzrkxjjsqdm2.html)填写。

5.学院按申请类别分别汇总《浙江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发展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浙江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创新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4)。

七、报送方式:

申请人将纸质版(一式两份)与电子版提交学院教科办尹老师处。由学院审核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书和汇总表统一交科学技术处。

学院截止时间:20261013

学校截止时间:2026101516:00

八、学院联系人:

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916326

科技处通知网址:https://kyy.zst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132&wbnewsid=1180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2026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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